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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杀一将2013和新标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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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收藏] [跟贴评论] 发布时间:2013-06-10 12:57 来源:未知 作者:

 1、曹冲的【仁心】可以多次发动。  

例如:体力为2的法正受到【闪电】对其造成的3点伤害,处于濒死状态,进行濒死结算,轮到曹冲进行响应时,曹冲可以对其连续使用多个使用【桃】,或对其发动【仁心】,顺序由曹冲自己决定。若曹冲选择先发动【仁心】,即将自己的武将牌翻转至背面朝上两张手牌交给法正,法正获得这两张牌时发动【恩怨】令曹冲摸一张牌,然后法正回复1点体力,依然处于濒死状态,曹冲选择再次发动【仁心】,即将自己的武将牌翻转至背面朝上最后的一张手牌交给法正,法正回复1点体力,当前的体力值为1,濒死结算完毕。  

2、简雍发动【巧说】拼点赢后的效果:额定的目标依然须能通过使用牌的距离合法性和使用牌选择目标的合法性两部分的检测;额外的一个目标只须通过使用牌选择目标的合法性检测即可;额定的目标数量若大于1,可以少选择一个;额定的目标数量为1,不能少选择一个。  

简雍发动【巧说】拼点赢后使用【酒】、【桃】可以指定其他角色为目标。  

例如:简雍发动【巧说】拼点赢对自己和一名其他角色使用【酒】执行第一项效果,然后简雍对该角色使用【借刀杀人】,该角色使用【杀】进行响应,此【杀】的伤害值基数会受到【酒】的效果的影响而+1。  

3、虞翻发动【纵玄】的时机在【落英】之前。如果对弃置的手牌的牌面信息有要求,须展示之,然后背面朝上置于牌堆顶。否则不可展示。  

例如:虞翻对一名其他角色使用【火攻】,该角色展示一张红桃手牌,虞翻发动【纵玄】展示一张红桃手牌,然后将此牌置于牌堆顶,对其造成1点火属性伤害的效果。  

4、朱然发动【胆守】的时机在造成伤害后(跟狂骨、烈刃等等一个时机),因此不能阻止濒死结算。此外补充说明终止一切结算的意思:  

终止一切结算包括:当前正在进行的伤害结算、牌或其他技能的使用结算,以及可能触发的连环。终止牌的使用结算,即使用结算完毕,将牌置入弃牌堆;终止其他技能的使用结算,即不会再对座次在你之后的角色进行结算,也不会再执行后续的效果。  

终止一切结算后,将处理区里的所有牌置入弃牌堆,然后直到当前回合结束,其他任何事件都不能执行,也不能插入。  

例如:祝融在场,左慈在回合开始时发动【化身②】获得【胆守】,在出牌阶段对神司马使用【借刀杀人】导致其杀死曹冲,然后左慈使用【南蛮入侵】,小乔在受到1点伤害时对武将牌背面朝上的曹植发动【天香】,左慈在对曹植造成此伤害后发动【胆守】,摸一张牌,然后终止一切结算,当前回合结束。即从左慈摸一张牌开始,直到左慈的回合结束,除了须将处于结算状态的【南蛮入侵】置入弃牌堆,其他任何事件都不能执行,也不能插入,因此当此【南蛮入侵】置入弃牌堆时,祝融不会触发【巨象②】获得之;伤害结算完毕后曹植既不能执行【天香】摸牌的效果,也不能发动【酒诗②】将其武将牌翻转至正面朝上。左慈和神司马懿在此回合结束后可以从左慈开始按逆时针方向依次决定是否发动【化身①】和【连破】。  

例如:贾诩发动【乱武】,首先轮到对朱然进行结算,朱然对距离最近且横置的郭嘉使用一张火【杀】,在对郭嘉造成1点伤害后发动【胆守】,摸一张牌,然后终止一切结算,当前回合结束。即从朱然摸一张牌开始,直到贾诩的回合结束,除了须将处于结算状态的火【杀】置入弃牌堆,其他任何事件都不能执行,也不能插入。因此郭嘉没有发动【遗计】的时机且其武将牌不重置;【乱武】不会再对座次在朱然之后的角色进行结算。  

5、关于伏皇后的求援:首先伏皇后获得此牌后再检测此牌是否为【闪】。  

伏皇后对神关羽发动【求援】,神关羽将一张原牌面信息为红桃【闪】的手牌交给伏皇后,此牌作为神关羽的手牌会受到【武神】的影响视为【杀】,但伏皇后是在获得此牌后再判断此牌是否为【闪】,因此不执行神关羽成为此【杀】目标的效果。  

其次关于求援与流离的一系列问题(包括大乔&小乔)有以下规定:  

(1)大乔执行【流离】的效果会令自己不再是此【杀】此次的目标且发动【流离】的目标角色成为此【杀】的新目标或第N次成为此【杀】的目标,处理完目标角色成为此【杀】的新目标时或第N次成为此【杀】的目标时的所有事件后,【流离】结算完毕。(N>1)